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财社发﹝2016﹞39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人社函﹝2017﹞85号)文件要求,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拟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劳动预备制培训22人补贴对象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4月9日至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652290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府路9号)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