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十人社发﹝2016﹞51号)、《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17﹞113号)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评审和实地考察考核,现将2017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5日)。
公示名单如下: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张建军技能大师工作室(数控铣工)
十堰市千惠美容美发彩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孔玉领技能大师工作室(形象设计)
十堰市东方精雕工贸有限公司常东方技能大师工作室(绿松石雕刻)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汽车维修工)
湖北龙王垭茶业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制茶工)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制造公司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汽车装调工)
湖北佳恒科技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机修钳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19-8652290;来信地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府路9号)。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