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间,在该中心分别举办了一期育婴师和一期美容师技能培训班,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申报补贴台账资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工作流程,现拟在市人社局网站,对符合申报培训补贴条件的培训对象进行公示(9月30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因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未收取学员培训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培训补贴将拨付至培训机构。
联系单位: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科
联系电话:0719—8650103,13872820527
附件:《拟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