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就处理了,真的没有想到仲裁能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到了钱!”拿着仲裁委出具的调解文书,与单位约定第二天去拿钱,申某(化名)和其父亲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申某2019年11月18日因单位未缴社保不能报销医疗费向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收件后,为其启动了绿色通道,当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应双方当事人请求,结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仲裁院将调解时间定在21日晚上18:00。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调解,在工作人员努力下,申某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委据此制作了调解文书,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此次劳动争议纠纷做到了快立、快调、快结,短短三天时间就化解了一起劳动纠纷,耗时仅为法定时限45日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