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6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人社函〔2013〕106号)、《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十财社发〔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市高级技工学校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八方驾校举办了第四批汽车驾驶“直补”培训班(常规培训),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逐一初审,初审率已达到了100%,现对符合申报培训补贴条件的130名培训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11月8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因参训学员已向培训机构缴纳了培训费用,故此批次学员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将把培训补贴直接划入学员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联系电话:0719—8116391,联系单位及地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府路9号)
附件:《市高级技工学校拟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