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文件,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市直公益性岗位及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名单(二)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电话:0724-2380531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市直公益性岗位及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名单(二)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