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17〕28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公务员)局、统计局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武汉市硚口区统计局、丹江口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赤壁调查队作为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十堰市郧阳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桂丽和国家统计局公安调查队队长王祥科作为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9月2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蔚付晓芳黄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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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