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已过半。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已有4206家参保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占应申报单位7392家的57%。
据了解,新的社保核定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将启用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 236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1180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须在办理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的次月,才能办理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为了不影响参保单位的人员流动,保证职工及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请还没有完成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的单位,及时到市社保征收稽查局办理。因单位未按时进行年度申报导致不能办理人员减少而产生的社保费由参保单位承担。(宜昌招聘网http://yc.hr10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