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符合上调政策共20.5万人
26日上午,市长杨晓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上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有关事宜。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此次养老金上调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农场和农业小三场农工)。据悉,今年全市符合上调政策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共204980人,其中市本级 143517人,大冶市23195人,阳新县38268人。
按照《通知》规定,此次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分段来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同时,在普遍上调的基础上,我市还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的基本养老金增加标准进行了明确。
会议还研究了成立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等其他相关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蔚芬,副市长苏梅林、叶战平、刘圣华、张启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凡新,市政府秘书长徐继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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