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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4-05-04 作者:快捷人才网 浏览量:

户口迁入武汉一般有三种途径:学生派遣(包括改派)、人才引进(调动)、购房,前两种归口人事部门办理,第三种要咨询一下公安或售房方。

附: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凡为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才均可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一)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特级教师)的人员;

(五)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 45 岁以下;高级职称 55 岁以下;其他年龄控制在 40岁以下。知名学者、专家和有特长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二)至(五)项条件之一的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或符合三年分居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偶(调入方必须具备干部身份)可申请办理干部调入手续。

二呈报材料:

(一)拟引进、调入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申请报告,说明引进、调入理由。如引进、调入单位属无人事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二)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章;

(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职称、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户口,属分居人员还需在汉一方户口簿及单位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入人员的商调材料审查、整理后,连同本人档案一并送本部门审核;

(二)本部门对呈报材料审核后,依次送分管主任及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

(三)经审批同意后,由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具调令;

(四)引进、调动人员依照《干部调动须知》办理户口迁移及入户手续;

(五)在调令规定期限内,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调入单位报到。对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的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人事代理部报到。

四、干部调动须知

(一)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调动通知和调动人员登记表到拟入户的区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签证》;

(二)凭《户口准签证》回原籍开具《户口迁移证》,凭干部调动通知回原单位(主管部门开具《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

(三)到拟落户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武汉一般有三种途径:学生派遣(包括改派)、人才引进(调动)、购房,前两种归口人事部门办理,第三种要咨询一下公安或售房方。

(武汉招聘网 http://wh.hr10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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