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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07-17 作者:快捷人才网 浏览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以下简称经济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经济考试分为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作答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全国统一的经济考试时间为113日、4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有关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12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老考生(注:武汉市经济考试单独对国家设置考区,因此原在武汉考区报考的人员如选择湖北考区报名,或反之,都将被视为“异地考生”)。

(一)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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