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9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智汇襄阳”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襄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襄办发〔2018〕1号)有关规定,结合襄阳本地实际,特制定襄阳市市直单位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报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习实训补贴的对象
自《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下发之日(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襄阳市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不论本地的院校还是外地的院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的范围
襄阳市市直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市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不含襄阳驰鑫机械有限公司、老河口市第一医院、老河口双华数控组合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昇变压器有限公司、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以上8家单位请到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在襄阳市区注册的大型骨干民营企业。
三、实习实训补贴标准
在襄阳市直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补贴标准为:大学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在市直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实训的补贴标准为: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实习期少于10个工作日无补贴,实习期10个工作日以上但少于20个工作日可发半月补贴。大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超过3个月,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四、加强对实习实训补贴资金的管理
对实习实训资金申报中凡是出现虚报、谎报、重报实习实训
人员人数及期限,骗取、套取实习实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实习实训基地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材料
在读院校负责实习实训部门开具的实习介绍信1份、实习生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的实习实训协议1份、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单位盖章并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填表人应是单位具体负责实习实训部门负责人、实习生本人签字的《襄阳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仅发《襄阳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以上六项纸质申报材料由接受实习实训大学生的单位负责报送。电子版仅发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邮箱:857577635@qq.com。
六、申报时间、地址、电话
申报时间:2018年3月10日前,逾期不能补报。由实习实训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大学生个人申报。
申报地址:襄阳市人社局人才中心2楼2号窗口;
咨询电话:0710—3605073;
联系人:李梦娜、项晓婕、朱勇。
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大学生实习实训申报办法。
附件: 排版:关于申报2017年度实习实训补贴的通知 (2)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