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规定》(2013年20号令)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稽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时间
市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于2018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辖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办理年度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或窗口申报两种方式。网上申报:登录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f12333.cn)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完成相关工资年度申报业务操作,并在“网上服务”的“下载专区”中填报打印相关表格,于5个工作日内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辖区社保办事处办理。窗口申报:携带U盘到其辖区社会保险办事处业务大厅领取本单位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表》等资料进行申报。
三、相关要求
1、单位应如实申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及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申报表必须经单位法人、经办人和职工个人签字盖章并公示5-7天。
2、各社保办事处将对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书面稽核。同时,应用部门间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对申报情况异常的单位列为重点稽核对象进行实地稽核。
3、请务必在6月20日前完成年度申报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网上申报情况将纳入到社保网上办事信用等级评定中。
4、申报资料:《年度申报表》、《确认函》、《工资总额剔除项目明细表》、《书面稽核自查表》;2017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总账、明细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7年度工资报表(或12月工资表),有剔除项目的提供全年工资表。
5、本通知提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可登录本局网站(网址:www.xf12333.cn)“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各社会保险办事处电话:襄城:0710-3605671、樊城:0710-3819965、高新:0710-3721107
附件:1、《2018年度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和人数情况确认函》
2、《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资总额剔除项目明细表》
3、《2018年度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