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 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30号)、《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6〕39号)文件规定,经对襄阳技师学院申报的776名学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共有729人符合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其中174人培训专业为物业管理员,拟按C类16天,600元标准给予申报补贴,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174人以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5.22万元;555人培训专业为服装缝纫工,拟按B类1个月,1000元标准给予申报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506人以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49人以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42.93万元。两类补贴合计48.15万元。
现将拟核拨的襄阳技师学院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