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函〔2019〕120号)的相关规定,市人社局稳岗返还审核认定办公室对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稳岗返还单位进行了审核认定,认定湖北田田医药有限公司等60家单位符合稳岗返还规定条件,可享受2018年度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6日―2020年2月22日
举报电话:85745297
地 址: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楼
附件: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