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6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十财社发〔2018〕95号)文件要求,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现对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申报厨师、电工类“直补”培训10人拟享受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10月18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补贴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116391
联系单位及地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府路9号)
附件:《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拟享受职业技能“直补”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