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上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部署动员会”,会议由区税务局副局长肖可同志主持,开发区人社中心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员参与了会议。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53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参保个人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其手机APP客户端、自助办税机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参保费用的提高,缴费方式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难度。为此,开发区组织召开动员会,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安排。
区税务局副局长肖可同志在会上强调,一定要做好宣传工作,将政策讲解到位,避免出现老百姓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同时针对目标任务,开展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区人社中心主任林芳同志表示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把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协助税务部门圆满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