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十办发〔2009〕1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十堰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十人社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审核、报市政府同意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上报省人社厅的二级岗位人员、拟聘任的三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2018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公示期内,凡认为拟推荐和拟聘人选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具体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地址:六堰山市府路9号,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654933。
附件:
1、十堰市拟推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名单;
2、十堰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