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负责日常业主、商户的来访接待,对投诉、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2、负责物业费、水电费、房租、各类押金及其他费用的收缴,做好统计工作。3、做好业主与公司的信息传递工作。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要求:1、50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有物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2、服务意识强,踏实肯干,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3、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国家二级开发资质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AA级信用企业。有十堰市同升房地产交易咨询有限公司、澳门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澳门花园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三家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