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经验、技能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学历;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3.在心理测量、团体训练方面有所专长,具备一定的心理疗法技能;
4.心理学专业或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心理咨询师(含教师)职业技能二级或三级资格认证书;
5.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工作经验,亲和力强;
6.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有志于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矫正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青少年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及数据统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进行跟踪随访;
2、负责中心开办的学校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及部分学生(初中、高中)文化课补习;
3.负责中心来访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福利及待遇:1、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为3000元(招生、心理咨询等效益工资另算,在学校工作期间食宿免费)
2、转正后:月工资为5000以上(招生、心理咨询、文化补习等效益工资另算,在学校工作期间食宿免费)